编号: NJSL******7101SG | |||||||||||||||||||||
1. | 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街道第一批农业基础设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农村局以江宁农复[2024]3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招标人为******办事处,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项目地点: 南京市江宁区 | |||||||||||||||||||||
招标内容及规格: 农田水利工程;泵站工程;灌区及节水灌溉工程;闸站、涵、隧工程; | |||||||||||||||||||||
招标范围: 建设高标准农田2620.19亩。(1)水利措施:其中一体化泵站,300HWG-12型混流泵,配套37kW电机4座;150HWG-8型混流泵,配套5.5kW电机3座;150HWG-5型混流泵,配套4kW电机1座;200HWG-I2型混流泵,配套18.5kW电机1座;现浇1.65x2.0m钢筋砼进水池,150QW200-10-11型潜水泵,配套11kW电机1座;现浇1.65x2.0m钢筋砼进水池,100QW70-10-4型潜水泵配套4kW电机1座;现浇1.65x2.0m钢筋砼进水池,150QW145-10-7.5型潜水泵,配套7.5kW电机1座。衬砌渠道:新建0.6mx0.6m矩形渠4.51公里;新建0.6mx0.8m矩形渠2.84公里。渠系建筑物:节制闸36座;过路涵38座;放水口300座。低压管道:3.47公里。(2)农业措施:土地平整1.22万立方米、土壤改良195.7亩(每亩1000kg有机肥,含翻耕)、田埂修筑15.5公里(0.3x0.6x0.4m)。(3)田间道路:水泥路1.37公里(3.0m宽18cm厚C30砼路面10cm厚碎石垫层)(4)标志标牌。具体以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为准。 | |||||||||||||||||||||
规模(估算价): 741.11万元 | |||||||||||||||||||||
工期(交货时间): 90日历天 | |||||||||||||||||||||
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投标人要求: | |||||||||||||||||||||
(1)资质条件: [施工总承包水利水电工程三级](含)以上 | |||||||||||||||||||||
(2)业绩要求: | |||||||||||||||||||||
(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含)以上 | |||||||||||||||||||||
(4)其他要求: | |||||||||||||||||||||
(4.1)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4. | 评标办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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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请将此部分相应内容编制在投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章节中。
2
施工总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布置
2分
2.1平面布置图分区合理、标识清晰;无明显瑕疵得1分,有明显瑕疵,每处扣0.1分,最多扣1分;(1分)
2.2主要临时设施考虑全面,布置合理可行;无明显瑕疵得1分,有明显瑕疵,每处扣0.1分,最多扣1分。(1分)
注:请将此部分相应内容编制在投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章节中。
3
施工进度计划和保证措施
2分
3.1影响进度的关键因素分析准确、关键线路保证措施合理可行;无明显瑕疵得1分,有明显瑕疵,每处扣0.1分,最多扣1分;(1分)
3.2劳动力安排合理可行、能满足进度要求,有施工进度计划及劳动力安排图(或表);无明显瑕疵得0.5分,有明显瑕疵,每处扣0.1分,最多扣0.5分;(0.5分)
3.3机械设备配备和材料投入合理可行、能满足进度要求;无明显瑕疵得0.5分,有明显瑕疵,每处扣0.1分,最多扣0.5分。(0.5分)
注:请将此部分相应内容编制在投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章节中。
4
质量管理体系和措施
2分
4.1质量管理体系、制度、岗位职责健全;无明显瑕疵得0.5分,有明显瑕疵,每处扣0.1分,最多扣0.5分;(0.5分)
4.2质量保证措施科学合理,影响质量的关键因素分析准确,关键工序有质量控制方案且合理可行;无明显瑕疵得1分,有明显瑕疵,每处扣0.1分,最多扣1分;(1分)
4.3质量检测有计划,现场抽检/送检满足相关规范及相关规定要求;无明显瑕疵得0.5分,有明显瑕疵,每处扣0.1分,最多扣0.5分。(0.5分)
注:请将此部分相应内容编制在投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章节中。
5
安全管理体系及措施
2分
5.1安全管理体系、制度、岗位职责健全;无明显瑕疵得0.5分,有明显瑕疵,每处扣0.1分,最多扣0.5分;(0.5分)
5.2安全保证措施、投入计划科学合理,经费落实;无明显瑕疵得0.5分,有明显瑕疵,每处扣0.1分,最多扣0.5分;(0.5分)
5.3安全专项方案先进、合理、可行;无明显瑕疵得1分,有明显瑕疵,每处扣0.1分,最多扣1分。(1分)
注:请将此部分相应内容编制在投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章节中。
6
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
2分
6.1文明施工总体计划周密、制度完善,措施可行;无明显瑕疵得1分,有明显瑕疵,每处扣0.1分,最多扣1分;(1分)
6.2环境保护制度完善,措施可行,经费落实;无明显瑕疵得0.5分,有明显瑕疵,每处扣0.1分,最多扣分0.5;(0.5分)
6.3扬尘控制制度完善,措施可行,经费落实;无明显瑕疵得0.5分,有明显瑕疵,每处扣0.1分,最多扣0.5分。(0.5分)
注:请将此部分相应内容编制在投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章节中。
二
项目管理机构
4分
1
项目管理机构及资源配置
4分
1.1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得0.5分。(须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
1.2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得0.5分,具有水利专业中级职称得0.2分。(须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
1.3项目部组织机构完整,施工员(提供相应岗位资格证书)、质检(量)员(提供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提供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材料员(提供相应岗位资格证书)、资料员(提供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得2分,每少一名扣0.4分,扣完为止;以上人员同时具有水利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加0.2分/人,最高加1分。(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本项满分3分。 注:以上人员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同一人不得重复计分,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不可同时兼任,且不得兼任本项目的其他岗位。以上人员均须提供近一年(2023年11月至2024年10月)投标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的由劳动******设计院或军队等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社保证明,须提供所在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人事组织或编制主管部门出具的人员编制核准证明材料,若省市相关部门有政策允许社保缴费中缴费金额为零或者非到账状态等情况,在提供政策文件的情况下,视同有效。相关证书、证明材料仅以上传到南京水务交易系统诚信库(网员库)中,并在投标文件相应表格中列出的有相应链接的为准。注:请将此部分相应内容编制在投标文件项目管理机构表章节中。
三
投标报价
75分
1
投标报价
75分
评标基准价C=A×Q1+B×Q2;其中A为最高限价扣除固定总价的不可竞争费用后的算术修正值;在初步评审结束后,B为剔除无效标和低于最高限价90%的有效投标报价后,各有效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数≤5时,取所有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当5<有效投标数≤10 时,取剔除一个最高评标价和一个最低评标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10<有效投标数≤15时,取剔除两个最高评标价和两个最低评标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数大于15且小于等于20时,取剔除三个最高评标价和三个最低评标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数>20时,取剔除n个最高评标价和n个最低评标价后的算术平均值,n=有效投标人数量×20%(去除小数取整数);其中Q1为权重系数,取值为45%、50%、55%,具体数值可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确定;权重系数Q2=100%-Q1;评标价为投标人投标报价扣除固定总价的不可竞争费用后的算术修正值;投标报价的偏差率=100%(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评标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的偏差率,每高于1%扣0.5分,每低于1%扣0.3分;不足1%部分按比例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数。
四
其他因素
3分
1
企业业绩
1分
企业近5年以来(2019年11月1日及以后)承担施工过中标价380万元(含)以上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或耕地质量提升工程或水利工程,每项得1分,最高得1分。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合同完工验收证明(需各方参建单位盖章)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证书(需各方参建单位盖章),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业绩不满足;有效日期以投标人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发放日期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所有类似业绩仅以上传到南京市水务诚信库(网员库)中,并在投标文件相应表格中列出的有相应链接的为准,否则视为未提供。
注:评分标准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若提供的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为同一业绩,以项目负责人业绩赋分。
2
项目负责人业绩
1分
项目负责人近5年以来(2019年11月1日及以后)承担施工过中标价380万元(含)以上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或耕地质量提升工程或水利工程,每项得1分,最高得1分。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合同完工验收证明(需各方参建单位盖章)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证书(需各方参建单位盖章),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业绩不满足;有效日期以投标人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发放日期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所有类似业绩仅以上传到南京市水务诚信库(网员库)中,并在投标文件相应表格中列出的有相应链接的为准,否则视为未提供。
注:评分标准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若提供的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为同一业绩,以项目负责人业绩赋分。
3
承诺书
1分
投标单位应提供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必须全部使用新能源或国三及以上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承诺书,格式自拟,满1分,不提供则不得分。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20日 15:55:27至2024年11月27日 15:55:00,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水务平台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工具及平台使用费0元。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1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水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1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招标文件出售均采取网络方式,投标人需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加密锁,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水务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用相应的软件制作、加密、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水务交易平台。
8.2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3采用评标入围方法的,本标段中当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超过40家时,按有效的投标单位投标报价的偏差率的绝对值由低到高的次序,确定前40名投标单位参与后续评标;如果资格审核合格的投标单位不足40家,则全部入围;未入围的投标单位,不进入后续阶段评审。(投标报价的偏差率的绝对值=100%×|投标报价—不可竞争费—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8.4本项目投标文件中施工方案(技术标)总页数不得超过200页,每超过一页扣0.1分,不超过则不扣分。
8.5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红、黄牌警示期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投标(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8.6因系统限制,本项目评分标准中投标报价计算方法以招标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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