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WXZB2024-1740-23801
2.项目名称:******医院)3台颅内压监护仪(带耗材)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设备预算金额:30000.00元
设备最高限价:30000.00元
耗材预算:
耗材名称 | 预算单价(元) | 最高限价(元) |
耗材1:颅内压传感器套件 | 11000.00 | 11000.00 |
耗材2:颅内压传感器套件 | 13000.00 | 13000.00 |
耗材3:颅内压传感器套件 | 16500.00 | 16500.00 |
耗材4:颅内压传感器套件 | 20000.00 | 20000.00 |
注:耗材主要功能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货物名称及数量:颅内压监护仪 3台。
5.2采购范围:本项目包括3台颅内压监护仪及其所需耗材的采购、配送、验收、质保期内外服务以及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他伴随服务等(详见磋商文件)
5.3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自筹,已落实。
5.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天。
5.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6质量标准:国家合格标准。
5.7质保期:主机质保3年。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至质保期结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响应产品(含设备和耗材)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739 号)相关规定,取得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产品备案凭证;如响应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围,提供相关证明或情况说明;
3.2响应人为代理商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739 号)相适应的经营资格(响应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响应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3响应人为境内生产商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739 号)相适应的生产资格(响应产品属于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4响应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网上登记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登录阳光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新平台3.0注册入口”(******:8989/pages/register/register.html)完成企业账号注册,老用户无需重复注册。供应商凭企业账号登录系统(******:8989/),点击项目信息——项目报名中——参与投标——网上报名(点击右上侧的“供应商登记”)完成投标登记,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应投标登记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2、获取磋商文件
2.1获取文件时间:2024年11月26日至 2024年12月2日,上午9:00-12:00,下午12:0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2获取文件方式(任选其一):
方式一:线上购买。凭企业账号登录阳光招标采购交易平台(******:8989/),点击参与的项目——参与投标——标书费用缴纳(勾选支付标段后点击“支付”/“合并支付”,在线扫码支付)——招标文件下载(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阳光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客服电话:0371-******。
方式二:现场购买。
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与创业路交叉口西南角绿地中心北塔16楼
现场购买磋商文件前供应商须在“阳光易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记并报名(具体详见本条1款)。
磋商文件售价:300元/份,采用方式一(线上购买)获取磋商文件的,收取平台服务费2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12月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与创业路交叉口西南角绿地中心北塔16楼开标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4年12月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与创业路交叉口西南角绿地中心北塔16楼开标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医院)官网》《阳光易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2.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
4.执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豫财购〔2022〕5号);
5.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6.《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7.《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按其收费标准的88%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支付方式为转账或汇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医院)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东明路127号
联系人:寻晋
联系方式:03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东风南路与创业路交叉口郑东绿地中心北塔16楼
联系人:李永芳
联系方式:037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永芳
联系方式:0371-******、******5
发布人:******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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