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服务中心(河南省退役军人宣传褒扬中心)东明路院区接待服务楼及办公维修项目和地面硬化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豫财磋商采购-2024-1423
******服务中心(河南省退役军人宣传褒扬中心)东明路院区接待服务楼及办公维修项目和地面硬化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8元
最高限价:******.18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豫政采(2)******-1 | ******服务中心(河南省退役军人宣传褒扬中心)东明路院区接待服务楼及办公维修项目和地面硬化项目 | ******.18 | ******.18 | 是 | ******.18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项目概况:军休干部接待服务楼及办公楼建成已逾10年,现有设施设备日趋老化,特别是房顶漏水渗水,内部吊顶墙面多处存在下沉、脱胶、开裂,外墙立面脱胶、开裂情况严重,室外地面毁损比较严重,急需改造屋顶防水、外墙维修、内部吊顶维修及地面沥青铺设
5.2、建设地点:郑州市金水区东明路181号
5.3、计划工期:60天
5.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5.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6、磋商范围:该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5.7、标包划分:本项目共计1个标包
6、合同履行期限:60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
************银行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6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税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出具有效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2、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提供(2024年6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
3.4、信誉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需包含公司基础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
(2)供应商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的时间期限为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后,查询结果打印件应显示查询(打印)时间,此网页截图仅为评审时参考依据,具体以评审结束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2月12日至2024年12月1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方式:凭单位身份认证锁(CA数字证书)在规定时间内按网上提示下载采购文件及资料。供应商需要完成信息登记及CA数字证书办理,才能通过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交易活动。具体办理事宜请查阅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培训资料)》。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上传。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4年12月2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不见面开标大厅”(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开标室(六)-6)。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执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豫财购〔2022〕5号);
4、执行《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执行《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执行《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7、执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8、执行《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9、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中小微企业划分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依据(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10、本项目支持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
11、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参照国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豫招协〔2023〕002号文规定的标准,由中标(成交)人支付。
1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磋商方式,供应商无需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及递交纸质投标(响应)文件,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供应商应当在采购文件确定的截止时间前,登录河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响应)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服务中心(河南省退役军人宣传褒扬中心)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东明路181号
联系人:李沂飞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市民新村北街2-1号楼10楼
联系人:闫栋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闫栋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日 期:2024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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