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就对湖海塘农产品批发市场及附属配套建设项目-智能化项目标段2:湖海塘农产品批发市场及附属配套建设项目智能化项目-三网室分采购项目进行重新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HJCG-2025-090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标项号 | 标项名称 | 技术参数要求 | 预算金额 (人民币) | 备注 |
2 | 湖海塘农产品批发市场及附属配套建设项目智能化项目-三网室分采购项目 | 具体详见第二章招标需求 | 218999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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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本项目标项2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六、公告发布媒体: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浙江政府采购网(******/):
七、报名及获取招标采购文件
1.进入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注册并参与项目报名和购买招标采购文件,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平台支持微信或支付宝扫码,支付成功后完成下载。
2.标书费:人民币500元整。
3.未通过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将被拒绝。
4.时间:自公告发布后次日0点起至开标日前一天下午16时止(北京时间)。
八、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标项二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元)。
2.供应商账户汇出;
3.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全额保证金公对公转账汇至"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该项目指定虚拟子账号。未在规定时间前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作弃权处理。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1.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递交。逾期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9月24日14:30时。
3.投标文件递交地址:金华市八一南街387号信华大楼4楼开标3室。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5年9月24日14:30时。
2.开标地点:金华市八一南街387号信华大楼4楼开标3室。
十一、其他说明:
根据《关于规范政府采购投标人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6条规定,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允许其独立参加采购活动。
十二、特别说明:
1.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
2.已报名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损害自身权益或存在需要澄清、补充、修正等问题时,可通过线下或系统后台-异议(质疑)菜单在线提出异议,在线提出的须同时上传盖章书面材料。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采购监督单位进行投诉。异议函及投诉书可参考平台-资料下载专区的范本。
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或整个项目进行必要的澄清、补正涉及文件更新的,已报名供应商可通过后台-已报名项目-报名详细-采购答疑文件中进行下载。
4.系统使用费: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收费标准(试行)》执行(******/detail?articleId=348)。中标(成交)供应商在系统使用费订单生成后五日内未完成支付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成交)资格。
十三、业务咨询:
******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79-******
质疑联系人:陈先生 质疑联系电话:0579-******
地址:******街道李渔路1755号2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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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吴继豪 联系电话:0579-******、******
地址:金华市金东区环城东路1777号宁远大厦1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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