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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郑市教育局高考标准化考场高清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 ******[查看]
|地区:河南
|类型: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信息类型:采购公告
区域:河南
源发布时间:2025-04-15
项目名称:******[查看]
项目编号:******[查看]
招标单位:******[查看]
招标联系人:******[查看]
招标联系电话:******[查看]
代理单位:******[查看]
代理联系人:******[查看]
代理联系电话:******[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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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教育局高考标准化考场高清改造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 年05月07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新财公开采购-2025-5

2、******教育局高考标准化考场高清改造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算金额:******.00

最高限价:******.00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新财公开采购-2025-5

******教育局高考标准化考场高清改造项目

******.00

******.00

5、采购需求:

5.1招标范******教育局高考标准化考场高清改造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交货及安装期:15日历天

5.4质保期:3年

5.5质量要求:符合现行标准、规范、规定等,满足采购人需求

5.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5.7评审方式:全流程电子化评标方式

5.8定标方式: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中标人

5.9项目属性:政府采购货物。

6、合同履行期限:同质保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作出承诺,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7月以来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证明材料,属于国家免税政策支持不需要缴纳或达不到起征点的应当提供证明材料);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作出承诺,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后至评标开始前的期间内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潜在投标人禁止投标。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3.3、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须作出承诺,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3.4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一)捏造事实;

(二)提供虚假材料;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 04 月15日至2025年05 月 06 日,每天上午 00:00 至 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在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内下载。

3、方式:(1)投标企业须完善更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并取得数字证书(详见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关于数字证书(CA)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2)登陆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3)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 05 月 07 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在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加密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 05 月  07 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新郑市不见面开标大厅。通过 PC 登录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详见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指南《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操作说明》)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拟参与本项目的各潜在投标人,在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请及时更新完善投标人信息管理的相关信息(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财务状况报告等),应确保各类证书在有效期内,否则可能影响正常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教育局

址:新郑市新区华夏国际商务中心

联系人:毛智毅

联系方式:139 3823 31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址:郑州市金水区郑汴路建业路交叉口永恒名座大厦15楼1504室

联系人:田永基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永基

话:******

发布时间:2025年0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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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2025-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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