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勘察测绘院零星测绘项目二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LYCG-GK-******0010-1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合同类型:服务类 采购人(甲方): 浏阳市勘察测绘院 采购人地址: 浏阳市环府路23号 供应商(乙方): 湖南省第三测绘院 供应商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四段158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浏阳市勘察测绘院零星测绘项目二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一、标的信息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折扣率(%) | 1 | 浏阳市勘察测绘院零星测绘项目二 | 测绘服务 | ******街道、中和镇、大瑶镇、文家市镇、澄潭江镇、金刚镇。 | 项 | 1 | 60 | 合计金额小写: ****** 元 合计金额大写:壹佰万元整 |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本项目预算金额为 100 万元,考虑到统计样本不齐全、市场行情及政策变化等不可抗力因素,实际结算金额可能少于预算金额,本项目按具体工作量实际结算。本项目折扣率为60%,项目实际结算金额=采购人与第三方合同金额×折扣率。二、服务要求 1.服务要求
(一)项目清单: (1)业务类型 不动产测绘(含1:500地籍测绘、权籍调查、宗地图制作、权籍调查表制作和宗地相邻单位签字盖章)、勘测定界(含拔地定桩和土地分类)、工程测量(含规划测量)、房产测绘、拆迁分类、土地分割、土地变更测绘、分户发证、宅基地发证等项目。 (2)作业分工 甲方负责不动产测绘项目实施安排、管理,以及检查、出图和入库。 乙方负责外业测绘,内业制图(包括1:500地籍测绘,权籍调查,权籍调查表制作和宗地相邻单位签字盖章,非房地产开发的房产测绘、宗地图制作、房产分层或分户图制作),非大型企事业单位及房地产开发房屋竣工图。 (二)测绘标准 按以下国家标准实施测绘: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测绘规范》(GB/T17986-2000) 《城市测绘规范》(CJJ/T 8-2011) 《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试行) l:500、l:1000、1:2000地形图图式(GB/T20257.1-2007) 《工程测绘规范》(GB50026-2007) 《全球定位系统城市测绘技术规程》(CJJ/T73-2010)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 《土地勘测定界规程》(TD/T1008-2007) 《地籍调查规程》(TD/T 1001-2012)(以下简称《规程》)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国土资源部TD/T1014-2007 《湖南省城镇地籍调查实施细则》 《数字测绘产品检查验收规定和质量评定》(GB/T18316-2001) 《数字测绘成果质量要求》(GB/T17941-2008) 《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18316-2008) 《关于修订湖南省房产面积测算及共有建筑面积分摊规则的通知》(湘建房﹝2010﹞295号) 《关于印发湖南省房产面积测算规则的通知》(湘建房﹝2017﹞42号) 《浏阳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浏政发﹝2018﹞9号) (三)服务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1)服从甲方对测绘项目的统筹安排; (2)须按照国家测量标准实施项目测量,自检及互检,保证测绘成果质量; (3)不得对测绘成果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甲方可终止合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合作期间,严禁乙方对测量申请人或单位索拿卡要; (5)在甲方指定的办公场所内办公,并遵守甲方的工作纪律; (6)乙方自行配置电脑、测量仪器、打印机、打印耗材、制图软件等办公设备和作业车辆; (7)合作期间,乙方食宿自理; (8)合作期间,乙方须保障作业人员的作业安全,一旦出现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9)及时与甲方沟通在作业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问题。 (四)成果要求 项目成果文件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项目涉及的成果文件由甲方对其进行检查验收,成果文件检查验收不合格的,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2.人员配置要求 (1)乙方须派 4 名及以上工作人员(提供在供应商缴纳的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资料)常驻浏阳从事此项工作,并纳入甲方的日常工作管理;(2)本次项目须有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对实施期内所有的业务进行总体管理,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成员学习并且贯彻上级及行业的各项技术、政策、技术规范、规程、标准和各项技术管理制度。3.设施设备配置要求
******有限公司开发的浏阳多测合一软件和浏阳测绘业务管理系统进行制图入库。 4.其他要求
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终止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1)一个自然年内连续三次验收不合格的同一测绘成果超过10份; (2)一个自然年内出具的测绘成果返工率超过20%(返工率=验收不合格的成果数量/乙方出具的成果总数量); (3)测绘成果弄虚作假; (4)服务期间对测量申请人或单位索拿卡要; (5)在办公场所内不遵守甲方的工作纪律; (6)服务期间,被测量申请人或单位投诉服务态度差。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 1.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折扣率 2.付款方式: 甲方按中标折扣率支付乙方服务费,折扣率的基数为甲方与测量申请人或单位签订的《测绘合同》及结算清单的总价款。 每季度结算一次,乙方拟定工作量清单报甲方审核无误后,开具专用增值税发票。甲方根据专用增值税发票实行集中支付。 收款账户: ******银行芙蓉南路支行(湖南省第三测绘院:******0690) 3.预付款保函: 否
无。 4.支付形式:单位自行支付 四、合同服务期限 合同服务期限: 2025-04-14 —— 2026-04-13 五、服务地点 服务地点按甲方的要求确定。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否 是否邀请专家: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财政局《关于转发<长沙市财政局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浏财函【2024】5 号)规定的验收程序申请验收。(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15日内组织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分期/分项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按招标文件、响应文件等的要求执行。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按招标文件、响应文件等的要求执行。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按招标文件、响应文件等的要求执行。 (6)履约验收标准: 项目成果文件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项目涉及的成果文件由甲方对其进行检查验收,成果文件检查验收不合格的,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2.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3.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向乙方提出书面或口头改进意见。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 十、违约责任 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3.6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 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
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 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 十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