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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延长《海南省临高县老城区城市更新项目一期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签约奖励及购房补贴期限的通知
鉴于《海南省临高县老城区城市更新项目一期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特殊情况,为确保项目顺利推进并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经第十六届县政府2025年第11次“两重一大”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对方案中“第三章第十七条关于签约奖励”及“第五章第二十四条关于购买县域内新建商品房补贴”的规定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延长签约奖励期限
(一)将“提前签约奖励”的期限从原规定的“征收决定规定的签约之日起60日内”延长至“2026年6月30日”。被征收人在上述期限内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并在规定时间完成搬迁的,将按照《海南省临高县老城区城市更新项目一期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第三章第十七条的规定给予一次性提前签约奖励。
(二)将“按时签约奖励”的期限从原规定的“从签约之日起第61日至120日内”延长至“2026年6月30日”。被征收人在上述期限内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并在规定时间完成搬迁的,将按照《海南省临高县老城区城市更新项目一期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第三章第十七条的规定给予一次性按时签约奖励。
二、延长购房补贴期限
将“购买县域内新建商品房补贴”的期限从原规定的“所规定签约之日起60日内”延长至“2026年6月30日”。被征收人在上述期限内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选择购买回迁商品住房的面积小于本方案规定应享受的安置面积,并在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90日内在本县范围内又另行购买其他新建商品住房的,将按照《海南省临高县老城区城市更新项目一期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第五章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享受500元/平方米的购房补贴。
******人民政府所有。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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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