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石泉县Y101县城至新棉公路路面改造工程工可研编制及勘察设计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10月20日 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SCG-SQ******
项目名称:石泉县Y101县城至新棉公路路面改造工程工可研编制及勘察设计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83,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石泉县Y101县城至新棉公路路面改造工程工可研编制及勘察设计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283,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83,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1-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石泉县Y101县城至新棉公路路面改造工程工可研编制及勘察设计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83,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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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0个日历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石泉县Y101县城至新棉公路路面改造工程工可研编制及勘察设计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石泉县Y101县城至新棉公路路面改造工程工可研编制及勘察设计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 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供应商须具备工程咨询单位乙级及以上资信证书(包含公路专业)或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中工程咨询单位备案名录可查且包含公路专业;同时具备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4)投标单位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税种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依法免税或无需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7)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提供2025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官网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声明函);(10)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10月09日至 2025年10月14日,每天上午 09:00:00至 12:00:00,下午 14:00:00至 18:00:00(北京时间)
途径:******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10月20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10月20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请在获取采购文件的规定的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内,携带有效的单位介绍信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身份证)并加盖单位公章至陕西省石泉县向阳大道东段41号代理机构进行登记报名获取文件。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石泉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石泉县江南新区长安小区10#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大桥路鑫街口公寓4楼
联系方式:******6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珊
电话:******665
******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