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有限公司316室获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10月2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HNZB[2025]N0910
2、采购项目名称:郑州市司法局龙子湖法治公园宪法广场设计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500000元 最高限价:500000元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郑州市司法局龙子湖法治公园宪法广场设计建设项目 | 500000 | 500000 |
5、工程地点:郑东新区尚贤街龙子湖广场(龙子湖湖心岛南侧临湖正中位置)。
6、工程概况:宪法广场设计建设。位置:郑东新区尚贤街龙子湖广场(龙子湖湖心岛南侧临湖正中位置),广场面积约3800平方米。通过植入宪法宣传元素,为公民学习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提供良好场地。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7、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
8、质保期:整体项目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10、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1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查询企业“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企业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企业“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供应商有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其响应将被视为无效响应。本项目信用记录截止时间为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获取时间:2025年10月10日至2025年10月16日,上午8:00时~12:00时,下午14:30时~17:30时(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地点:******有限公司(河南省郑州市纬四路13号,纬四路与花园路交叉口向东50米,路北,3楼316房间)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下列资料:
(1)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单位负责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2)委托代理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供单位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及相关资质复印件;
4、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及方式:河南******有限公司四楼418室(河南省郑州市纬四路13号)现场提交。逾期提交的、未提交到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五、响应文件开启
1、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有限公司四楼418室(河南省郑州市纬四路13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执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豫财购〔2022〕5号)
4、执行《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执行《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郑州市司法局
地址:郑州市二七区长江西路8号
联系人:焦先生
联系方式:03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纬四路13号(花园路与纬四路交叉口东50米路北)
联系人:刘晶、梁振逵
联系方式:03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晶、梁振逵
联系方式:0371-******
日 期:202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