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舟翔安物流园家具设计方案征集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厦门市
一、招标条件
本商舟翔安物流园家具设计方案征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商舟翔安物流园家具设计方案征集,1项,具体要求详见相关文件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商舟翔安物流园家具设计方案征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商舟翔安物流园家具设计方案征集)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报价担保函):1、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报价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报价担保函复印件。
3.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1、供应商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 报价截止时间前(不含报价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报价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报价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2报价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报价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3报价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2、“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3、因疫情原因缓交、免交的,须提供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起至今具有2个类似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项目合同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6.供应商代表若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并提供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0月17日17时30分到2025年10月22日11时59分
获取方式:详见相关文件内容。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2日12时00分
递交方式:厦门市湖里区埭辽路25号408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0月22日12时00分
开标地点:厦门市湖里区埭辽路25号408室
七、其他
无。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采购人监督部门。
九、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湖里区埭辽路25号
联 系 人:赵书平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附件:商舟翔安物流园家具设计方案征集公告.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