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西南片区农田退水回用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武招2025-26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街道西南片区农田退水回用建设项目已由******办事处以武街[2025]144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由上级财政补助及业主自筹解决,建设单位为******办事处,代建单位为******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街道西南片区农田退水回用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街道华星村;
2.3建设规模:项目采用半封闭模式,新建U型渠道2574m,Dn200PE管272.5m,农田排水闸门115套,新建渠系建筑物64座,外河口封堵1项,零星工程(U型渠道改建)1项,生态屏障5处及拦截坝2处等;
2.4概算投资(工程费用):96.79万元;
2.5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招标文件规定范围内的所有工程量,具体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及合同条款所包含的相关施工范围与承包内容;
2.7标段划分:一个合同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其详见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3.2本项目要求的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13日9时00分至2025年11月25日9时00分,请各投标人重新注册账号(首次登录)后登陆“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海盐专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等相关资料。
5.踏勘现场及投标预备会
5.1现场踏勘时间: / ;地点: / 。
5.2投标预备会时间: / ;地点: / 。
6.投标保证金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8万元,按招标文件要求支付。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1月2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街道公园路******服务中心)3楼333开标室。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及相关信息在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盐)(******/col/col******66/index.html)、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海盐专区)(******/)上发布。投标单位请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海盐专区)(******/)登录入口上操作。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公司
地址:******街道
联系人:胡工
电话:0573-******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街道东林路188号恒科大厦15楼
联系人:汤颖
电话:0573-******
2025年11月13日
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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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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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 格 条 件 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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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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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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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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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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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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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近3年(2022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单位自行承诺)。(如联合体投标的,则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以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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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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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未被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若无限制期的,以通报发文之日起6个月计;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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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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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提供2025年11月17日(周一)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合格证明”,并就该证明相关内容的真实性作出书面承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具体根据浙建建发〔2023〕98 号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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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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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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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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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注册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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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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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近3年(2022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单位自行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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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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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应未被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若无限制期的,以通报发文之日起6个月计;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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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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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或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两个岗位不得相互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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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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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安全员、质检员和施工员应持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或中国水利企业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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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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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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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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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的“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下同)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其中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应有任命文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且不得与拟派项目组其他主要人员相互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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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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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下同)必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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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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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如有)及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应为投标单位本单位正式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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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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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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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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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发改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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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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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投标人的“三类人员”、拟派项目主要人员未被列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平台“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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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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